语言学对翻译有什么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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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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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陈国华”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位不太瞭解语言学的翻译研究者读的书,也是翻译专业研究生应当仔细读的书。

书的作者彼得·福西特(Peter Fawcett)早年在牛津大学主攻法国文学,获得学士和博士学位后,在法国教了五年英文,之后在布拉德福德大学(Bradford University)担任法语讲师长达25年,教授本科英-法、法-英翻译等各种法语课,还教授研究生高级翻译和翻译理论课,现任教于曼彻斯特大学现代语言学院翻译与跨文化研究中心。他不仅教翻译,而且还从事翻译实践,译过五部不同学科的专著,其中三部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他的研究兴趣广泛,涉及翻译理论和实践的许多方面,发表了十几篇颇有分量的论文,包括为蒙娜·贝克(Mona Baker 1997)所编Encyclopedia of Translation Studies写的两个条目“Ideology and Translation”和“Linguistic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Theory”。本书是他唯一的一部专著。

福西特的母语是英语,他精通法语,懂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俄语,书中这些语言互译的例子比比皆是。可惜他不懂汉语,没有以汉语为例,对中国读者来说,未免有些美中不足。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我在这篇“导言”中举了一些英汉/汉英翻译的例子。

这本书是为不太瞭解语言学的译者和翻译研究者写的,为这样一本书写“导读”,我也假定读者对语言学不太瞭解。有些地方写得可能过于浅显,敬乞对语言学有相当瞭解的读者原谅。

下面分章对本书的内容进行解读与评介。

前言

福西特在前言中开门见山地说:

本书介绍语言学与翻译理论之间爱恨交加的关系(love-hate relationship)。许多语言学家对翻译理论不感兴趣,一些翻译理论家也日甚一日地宣布语言学拿不出任何东西供翻译学科借鉴。本书作者既不完全分享对语言学的这种怀疑态度;也不把语言学视为翻译研究的大救星;而是相信翻译中有许多东西只能通过语言学加以描写和解释。进一步说,译者如果对语言学缺乏基本瞭解,就等于工匠干活却没有带全工具箱里的工具。

这是福西特作为一名翻译教师、实践者和理论家对语言学与翻译实践乃至翻译研究之间关系的体验和总结。

作为一名有过一些翻译实践并且对翻译理论有一些兴趣的语言学研究者,我的观点与福西特略有不同。在我看来,某些语言学理论,如后期的生成语法,确实对翻译实践和理论没有什么用,因此把语言学当作翻译研究的大救星,肯定是错误的。同时有些著名翻译家似乎并不懂什么语言学,仅凭自身出众的双语素养和悟性,翻译实践也很成功,就像有些人说不出什么语法规则却说得一口漂亮外语一样。对这些人而言,语言学似乎也没有太大用处。可是对于翻译研究而言,语言学远不是可有可无,因为翻译的本质就是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对这种转换进行研究,首先要对转换对象、转换结果、转换方法、转换过程等进行描写,没有语言学知识的支持,不知道什么是音位(phoneme)、形位(morpheme,通常译作语素)、词缀(affix,包括前缀后缀等)、(包括虚词、实词、名词、谓词、形容词、副词、代词、介词等)、屈折变化(inflection)、短语、中心语(head)、修饰语(modifier)、限定语(determiner)、语句(clause,包括主句、从句)、句子(sentence,包括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话语(discourse)、段落、语篇文本等,翻译研究(这里指对翻译本体的研究,不包括译者研究、译作读者研究等翻译外围研究),可以说寸步难行。有了这些语言学基础知识还不够。研究音译的不瞭解语音学和音位学,研究意译的不瞭解语义学和语用学,研究翻译策略和方法的不瞭解形态学(morphology)和句法学,研究篇章翻译的不瞭解篇章语言学(text linguistics)和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研究翻译标准的不瞭解文体学、社会语言学和方言学,研究翻译过程的不瞭解心理语言学,即使发表一些相关言论,所发言论也行之不远,因为肯定都不过是个人的经验之谈。这样看来,语言学对于翻译理论,顶多是个有用无用、用处大小的问题,不存在有害无害的问题。既然无害,“爱恨交加”中的“恨”实不知从何而来。

据福西特介绍,受语言学影响的(linguistically-oriented)翻译研究主要盛行于195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中期,因此本书重点介绍这一时期对翻译研究产生影响的语言学。鉴于语言学的影响后来并没有中断,而且近来大有卷土重来之势,书中对语言学的一些新进展也做了介绍。全书共分12章。第1章介绍语言学的几个最基本的概念;第2-5章介绍与词的翻译相关的语言学问题;第6章介绍超越词的语言单位(特别是句)的翻译以及与之相关的语言学问题;第7-9章介绍超越句的语言单位的翻译以及与之相关的语言学问题;第10章介绍社会语言学;第11章介绍语用学;第12章介绍心理语言学。

1 导言

本书的导言写得不算太好。本来,作者应当接着前言里提到的语言学与翻译理论“爱恨交加”这一话题,从宏观上把这一问题阐述清楚,可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把语言学与翻译的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把语言学的发现应用到翻译实践中,另一类是建立翻译的语言学理论,也就是建立基于语言学理论的翻译理论。如果这两方面的问题能阐述清楚,那也很好,可是他也没有能建立起自己的论点。导言中谈到索绪尔(Saussure 1916/1972)关于语言/言语(langue/parole)、符形/符义(signifier/signified)1范式/句法(paradigmatic/syntagmatic)2关系的理论,读者期待瞭解这些基本概念对翻译实践有什么帮助,结果大失所望。

索绪尔使用的与语言直接有关的术语共有三个,即langage, parole, langue。Langage用来称名法语、英语之类具体的民族语言,即我们通常说的;parole用来称名个人日常的言语活动和产出,即我们通常说的言语;langue用来称名人类用以彼此交流的符号系统,即我们通常说的语言。索绪尔认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语言,不是言语。可是译者的工作对象是具体而特定的言语,不是抽象或泛泛的语言。对于他们来说,把语言和言语区分开来,只关注语言,显然行不通。

符形符义是索绪尔用来说明语言符号任意性的一对术语。索绪尔认为,语言中的每一个词就是一个语言符号,每个符号由两个成分构成,这两个成分不是一个名称和其所指的事物,而是人脑中的某一声音形象(acoustic image,也就是一个词的读音)和与之相连的某一概念(如‘树’、‘马’)。语符的声音形象即符形,其所表示的概念即符义。所谓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就是说,符形与符义之间的连系是任意的,没有理据的,这就是为什么不同语言用不同的词表达同一概念。福西特认为,对于译者来说,语言符号任意性的观点很成问题。如果符形、符义之间的连系是任意的,翻译就是一项十分简单的工作,只要把源语的符形换成译语的符形就行了,这项工作机器完全可以胜任。不用说,事情远不是那么简单,不仅独立于具体符形之外的概念是否存在是一个大问题,而且一个词除了其概念意义(denotation)外,往往还有连带意义(connotation)3。这些都是索绪尔没有考虑到的。看来符形/符义的区别以及语符任意性的观点,对译者也没有多大帮助。

在索绪尔的原著里,与“句法(syntagmatique)关系”相对的是“联想(associatif)关系”,“范式(paradigmatique)关系”仅是联想关系中的一种。Syntagmatique是syntagme派生出的形容词,前者转写成英文是syntagmatic,意思是“句法的(syntactic)”(OED syntagmatic条下),后者转写成英文是syntagm,意思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续单位的组合”(Saussure 1916/1959:123)。Paradigmatique是paradigme派生出的形容词,前者转写成英文是paradigmatic,后者转写成英文是paradigm。paradigm的本义是“模式,范例,例子(A pattern, exemplar, example)”;作为语法学术语,其意思是“名词、谓词或其他词类屈折变化的例子或模式”(OED paradigm条下)。索绪尔用联想/句法关系这一对术语想要说明的是,语言符号组成更大的语言单位受到两种关系的制约,联想关系(包括范式关系)决定在一个具体的句法位置上有哪些项目可供选择使用,句法关系决定两个语言符号以什么形式组合成一个句法单位。本书作者没有进一步阐述这两种关系对翻译实践的指导作用,而是笔锋一转,谈起词语搭配问题。当然,词语搭配也涉及联想和句法这两种关系,但这并不是索绪尔特别关注的问题。

总之,以上几个语言学术语或基本概念不说还好,说了之后,反而给读者留下一种印象,即语言学理论对翻译没有什么用处。这种效果恐怕不是作者原本希望看到的。

导言中福西特还提到社会语言学和语用学,由于第10和11章专门讨论这两方面的问题,这里不加解释。

2 小于词的单位

音是词的首要构成成分。所谓音译(transliteration),就是用译语转写源语的发音。怎样在译语中再现源语的声音效果,特别是诗歌和广告里的头韵(alliteration)、半韵(assonance,又称半谐音)、尾韵(rhyme)等,是翻译实践的一个大难题。福西特认为,译者需要掌握一些语音学的知识,才能做好音译。严格地说,语音学虽然研究语言的声音,却并不研究上面这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属于韵律学(prosody)的范畴。当然,韵律学需要以语音学和音韵学或音系学(phonology)为基础。译者有了音韵学方面的知识,才能识别出特殊的音韵效果,判断这种效果是作者有意营造的还是自然巧合,决定是否有必要或有可能在译语中再现这种效果以及怎样再现这种效果(p. 11)。

福西特(p. 12)介绍了德国学者季莫(Zimmer 1981)的一项研究。季莫调查了数个世纪以来法-德文学翻译中文字游戏(wordplay)的译法,发现译者主要采用三种解决办法:a)改变所使用的音韵手段(如用半韵对应头韵);b)加注释;c)换词(即选择虽与源语词在语义上不太对应但却能取得类似音韵效果的译语词替换源语词)。

福西特在本节里还论述了语音转写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形位(morphemes)是语言最小的有意义的形式单位(p. 15)。福西特指出,译者有了形位方面的知识,就可以轻松分解和理解英国儿童文学作家卡罗尔(Lewis Carroll)在《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新造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词,例如bryllig、slithy。

很多时候,形位层次的翻译也是必要的,仿译(calque,也称借译)就是把一个词的两个或多个不同形位分别直接译成译语,例如丢脸译成lose face。 

另一种形位层次的翻译是把源语中的形位译成译语中的词或短语,例如把源语中的复数译成各种多个之类(p. 16),这称为移级翻译(rank-shifted translation)。翻译中也有相反的情况,如把源语中的各种多个之类译成复数。

此章中,福西特(pp. 17-18)还介绍了怎样在翻译中应用语义学的成分分析法(componential analysis)。成分分析法也称语义特征分析法,就是把一个词的语义特征分解出来,在翻译中恰当地表达出来,以提高翻译的精确度。

3 语义学

在语言学的各个分支中,语义学起步比较晚。从索绪尔(Saussure 1916)的《普通语言学教程》(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到布龙菲尔德(Bloomfield 1935)的《语言论》(Language),再到乔姆斯基(Chomsky 1957)的《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和霍凯特(Hockett 1958)的《现代语言学教程》(A Course in Modern Linguistics),主流语言学界很长一段时间都避而不谈语义,因为语义被视为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很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幸好并不是所有语言学家都对语义持敬而远之的态度。一些语言学家对语义场(semantic fields)的研究成果,就值得译者去瞭解,因为它与如何确定两种语言之间的对应词直接相关。

语义场的研究始于德国语言学家特里尔(Trier 1934,见Palmer 1981)。根据语义场理论,在一个语言里,所有意义相近或相关的词(如颜色词)构成一个语义场,也就是说,一个语义场被数个意义相近或相关的词所瓜分。语言不同,语义场的构成也不同。有的语言,某一语义场的词多一些,人们最常举的例子就是因纽特人(Inuit,过去称为爱斯基摩人)语言中表示‘雪’的语义场;另一语言的对应语义场,涉及的词可能会多一些或少一些。即使两种语言的相同语义场在近义词或相关词的数目上一样,语义场的分割方式往往也不一样,源语的一个词常要对应译语的几个词,形成犬牙交错的局面。例如汉语的一个字,对应的英语词就有pot、pan、wok、cauldron等(见汉英双语版《现代汉语词典》),而英语的一个pot,对应的汉语词包括“锅”(见《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1997)、“罐,壶,盆,瓶,桶”(见《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1998)或“罐,壶,咖啡壶,茶壶,钵”(见《新英汉大词典》1993)。译者如不明瞭源语和译语在语义场上的差异,在对应词的选择上就会出错。需要指出的是,两个语言的某一语义场即使存在对应程度很高的两个对应词,也不一定意味着能在译文中用这个对应词,因为译者除了要考虑语义对应外,还要考虑使用频率的对应。有时为了取得后一种对应,译者不得不选用语义对应略差一些的对应词(p. 21)。

语义学研究的另一个方面是同义词、多义词(polysemy)、同形异义词(homonymy)、反义词等。这方面的知识对于译者来说可能用处有限,可是在同义词基础之上分别出的连带意义(connotation),却是译者不得不时刻注意的问题。福西特(p. 23)举的一个例子是法语词brioche。这是一种加了黄油(butter)的甜面包,属于面包中比较贵的一种。英国人把这个词直接借用过来,所以这种面包在英语里也叫brioche。可是这同一个词在英语和法语里的连带意义很不相同。对于那些喜欢brioche的英国人(可惜福西特不在其列)来说,brioche只不过是一种美味面包。而在法国人的脑海里,brioche却能勾起许多联想,包括法国大革命时期,王后玛丽·安朵涅特(Marie-Antoinette)因为说了句让吃不饱面包的老百姓吃brioche的傻话而受人耻笑。我想,法国人说起brioche,大概就像中国人说起粽子、月饼、饺子一样。

据Osgood等(1957)的研究,褒义与贬义、主动义与被动义、强义与弱义,这些都属于词的连带义,都是译者需要考虑的意义。

4 翻译技法

本章中福西特介绍了三个不同国家学者所归纳出的翻译技法。

俄国翻译理论家雷茨克尔(Retsker 1974:9)区分源语与译语之间的三种对应情况:a)对等(equivalence);b)语境对应(contextual correspondence);c)翻译转换(translational transformation)。“对等”指一对一的对应,如carbon monoxide一氧化碳。“语境对应”指一个对多个的对应,一个源语词在译本中究竟对应多个对应词中的哪一个(例如英语的pot对应汉语的哪个词),要靠语境决定。“翻译转换”指在缺乏一对一或一对多对应词的情况下,译者视情况灵活翻译。索绪尔提出的语言和言语的区别在这里派上了用场。“对等”被视为属于语言范畴,其他两种对应被视为属于言语范畴。译者的灵活性表现在翻译技法的运用上,包括具体化(concretization),即把语义宽泛一些的上位(hypernymic)词转换成语义具体一些的下位(hyponymic)词,例如把sister译成姐姐妹妹逻辑派生(logical derivation),即用表示‘部分’的词表示‘整体’等,包括各种换喻或转喻,例如用高手译master或用calligraphy译墨宝反义翻译(antonymic translation),即正话反说,反话正说,如不小译成very big,生前译成before he died;补偿(compensation),即当译语缺乏源语的某一语言手段时,为了充分表达源语的意思,需要用另一语言手段把缺失的意思补偿出来,例如英语里没有‘你’和‘您’的区别,为了表达对称谓对象的礼貌或尊敬,可以采用称呼语sir、madam/ma’am或谓词时态后移(backshifting)等方式加以补偿。

加拿大学者维奈、达贝尔内(Vinay & Darbelnet 1958)提出七种翻译技法,包括借词(borrowing)、仿译(calque)、直译(literal translation)、换位(transposition,即用谓词译名词或用副词译谓词等)、调整(modulation,即改换表达方式的视点,例如正话反说)、对等(équivalence,即使用译语在同一语境中的对等表达方式,哪怕这一表达方式在形式上与源语的很不一样)、顺应(adaptation,即使用译语中惯常使用的词语,以使译文顺应译语的语言习惯,哪怕译语词与源语词在语义上不对应)。

美国学者马隆(Malone 1988)归纳出六种翻译技法,其中与上面各法不同的有莫明其妙地统称为“崎岖法”(zigzagging)的“分化法”(divergence,指将一个词译成多个词,如英语的he complained译成汉语的“他抱怨说”)与“合并法”(convergence,与“分化法”相反);统称为“增减法”(recrescence)的“扩增法”(amplification,即添加必要的信息)与“缩减法”(reduction,省略不必要的废话);统称为“重装法”(repackaging)的“膨胀法”(difusion,用多个词表达源语一个词的意思)与“压缩法”(用一个词表达源语多个词的意思)。据信,由于翻译中膨胀法远比压缩法使用得多,所以译文通常要比原文长一些。

对于这些翻译技法,人们提出了不少批评。福西特总结为五点(pp. 50-52),其中第五点最关键,那就是,没有语言学的帮助,翻译实践家们早就在应用这些技法了,语言学家只不过给这些技法起了一些冠冕堂皇的名字(fancy names)而已。

面对某些翻译家的鄙夷,语言学家可以这样回答:每个人说自己的母语时都在运用母语的语法,但这不等于每个人都能把自己母语的语法反省、归纳、表达出来。语法学家的任务是把这种语法研究出来,呈献给你。你要是个普通老百姓,可能会拿起来翻一翻,然后说,这没有什么新东西,我都会,然后继续保持自己“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自然状态。你要是一名语言工作者(language professional),十有八九会好好读一读,研究一下里面说的是不是有道理,弄明白以后,把它用在自己的工作中,达到“不仅知其然,而且能解其所以然”。最好的翻译家,其译语和母语一样好,假如不瞭解语言学,也就像处于自然状态的说母语的人。多数翻译实践者还达不到这一境地,他们本身还是译语的学习者,他们掌握的译语还是一种中间语(interlanguage)。对于他们来说,语言学的重要性不亚于英语语法对于成年英语学习者的重要性。

5 对等

研究各种翻译技法和策略的终极目的是取得译文与原文之间的对等。“对等”这一概念是翻译研究中争论最多的话题,争论得多,纸张就费得多,纸张费得多,造纸用的木材就需要的多,这就是为什么福西特(p. 53)说,这一概念probably cost the lives of more trees than any other in translation studies(因这一概念而丧命的树很可能多于因任何其他概念丧命的树)。

本章着重介绍凯特福德(Catford)和奈达(Nida)关于对等的理论。

凯特福德区分“形式对应(formal correspondence)”与“篇章对等(textual equivalence)”,前者指源语与译语有对应的语法范畴,如源语介词对应译语介词,后者指在源语和译语之间缺乏形式对应的情况下通过“翻译调整(translation shift,即各种翻译技法)”所取得的对等。福西特解释说,“形式对应”属于“语言”范畴的问题,篇章对应属于“言语”范畴的问题。这恐怕是对索绪尔语言言语的曲解。凯特福德有一个重要观点,他认为,翻译并不是把意义(meaning)在语言之间传来传去,而是用译语表达的某一相似意义替换源语表达的意义。这就意味着,再好的翻译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传达源语的意义。在翻译过程中,由于译语本身词汇、语法、语义系统的限制,总有某些意义进入不了译文,或者译文中添加了原文所没有的某些意义。凯特福德的这一观点显然受到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或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的启发。凯特福德的主要问题是,他对“篇章对等”没有给出一个严谨的定义。

奈达提出“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的理论。这一理论不像以往翻译理论那样关注所传达信息的形式(the form of the message),而是着眼于译文读者的反应(the response of the receptor)。奈达(Nida 1969: 12)宣布,“翻译就是用译语重新产出与源语所传达信息最接近的自然对等信息,对等首先是意义上的,其次是风格上的。”单纯这样一个宣言并不会引发后来的种种争议,问题出在奈达根据这一宣言提出的几个口号,如“译者必须求得对等而不是同一(identity,指‘语义上的同一性’)”,“最好的译文听起来不像译文”,“认真的译者会想求得最接近的自然对等(equivalent)”,“为了有效地交流,必须尊重每一语言的特质(genius,指‘译语的习惯表达式’)”,等。在上述口号下,为了让读者更容易地理解和接受圣经,奈达在圣经翻译中对原文做了一些手术,包括增加冗余信息、调整句子顺序、把亲吻换成热烈握手、把换成等等。这种做法换在别处也许平平常常,可是奈达拿“圣”经动刀子,在某些人看来,无异于在太岁头上动土。于是引发出一场围绕文化翻译问题的大争论。

福西特对于奈达的观点持一种平和、中立的态度,他反驳了对奈达的一些不公正的批评(如说他鼓吹“人种中心暴力(ethnocentric violence)”),同时也借一些批评者(如Hu 1994: 427)之口,指出奈达理论的致命弱点是,“动态对等”建立在假定译语读者对译文有一个同一的“对等反应”基础之上,而这种“对等反应”并不存在,因为即使阅读母语作品,不同读者反应也会不同。另外,很多情况下,译者无法在译语里找到动态对等。

本章最后一个小标题是“科米萨若夫(Komissarov)的清晰(sharp)与模糊(fuzzy)对等”,不过福西特没有说明这两种对等究竟是什么,仅给出科米萨若夫提出的五个对等层次。

福西特总结(p. 62)对等理论时说,人们原本期望对等理论能为正确的翻译提供科学指南,结果却证明,其理论基础并不比“直译”(literal translation)、“信译”(faithful translation)、“意译”(free translation)扎实多少。不过“对等”这一概念本身并没有错,翻译理论家对奈达动态对等理论的所有批评,都不妨碍译者在日常的翻译实践中根据自己对源语和译语读者反应的揣度(不要忘记译者本人、其家人、朋友或同事都可以是源语或译语读者),找出他认为最符合译语表达习惯的对等译法。奈达的主张是讨好普通读者的,他的口号多数是合理的、可行的。如果说其理论基础不扎实,那是因为“读者反应”不是一个语言学概念,而是一个心理学或心理语言学概念,奈达没有严格按照心理学或心理语言学的方法论去提出和研究问题。


1 法文原文是signifiant和signifié。Baskin(1959)将之译成signifier和signified;Harris(1983)译成signal和signification;中文一般译成“能指”和“所指”(见克里斯特尔著、沈家煊译 2000)。笔者之所以译成符形和符义,是因为这对术语派生自语符(signe linguistique)的符(signe),既然signe的意思是‘符’,所派生出的signifiant和signifié,译名也应以符而不是指作为词根。

   2 这两个术语通常被译成“聚合”、“组合”(见克里斯特尔著、沈家煊译 2000)。

3 Connotation一般译成涵义,可是查《现代汉语词典》(2005),涵义含义,再查含义条,解释是“(词句等)所包含的意义”,看不出connotation的意思。Connotation源自中世纪拉丁语谓词connotare,其本义是con-‘一起,连带’notare‘标记’,因此connotation的含义应当是‘连带意义’。

4 Morpheme通常被译成语素,可是研究morpheme的学问morphology却通常被译成词法形态学,二者之间缺乏一致性。从词源和语义上看,形态学是正确的,因为希腊语morphē本身的意思就是‘形式,形状’。既然形态学这一译名是正确的,那么其研究对象自然应该是形态。另一方面,morpheme的定义是最小的“形式单位”(p. 15),从这一角度看,把morpheme译成形位可能更为恰当,就像phoneme现在被译成音位一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