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申小龙 文化语言学新视野2025年4月22日 12:11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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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16级小李同学来信:
“我的疑问是:语音自身具有的诸如流动感、生硬感强的特点,是否与欧洲语言的‘切割性’有关,即它们之间是否会相互影响?比如说讲起来生硬的丹麦语是否会从语音方面加强语言的‘切割性’带来的影响?讲起来平滑、具有流动性美感的西语是否会从语音方面减少语言的‘切割性’带来的影响?”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它的有意思不在语音特点对句法思维会不会有影响,而在语音特点和句法特点是否具有一致性。更具体地说,语音的流动性和句法的流动性,是相互关联的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作一个中西语言比较,会有不少新的发现。
一、多音节黏连性vs单音节完整性
1. 中英文切割性和流动性的此消彼长
切割性强的语言,指的是句法上以动词为中心控制全局,句子在形式上自足的语言。这样规制性强的语言,在语音上形态丰满,“壁垒森严”,似乎也应该流动不起来。但实际情况是,切割性很强的英语,它的听感却如波涛起伏,欲断又连,前仆后继,十分流畅。而淡化切割性,在句法上“流块顿进”,节奏明快的汉语,它的听感却字正腔圆,抑扬顿挫,每一个音节都规整饱满,不像英语那样前后黏连。
这一点,喜欢英文歌曲和中文歌曲的同学,都能体会。英语的歌曲听上去、唱起来,都有很强的黏连性,前后音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气呵成,十分丝滑流畅。这样的黏连性在中文的歌曲里是不能想象的。中文歌曲讲究咬字清晰,朗朗上口,一字一音,不能随意“吃掉”一个音节的部分,所以听上去珠圆玉润,声情并茂,铿锵有力。
(这里要说明的是,语音流变是任何语言都会发生的,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内。例如汉语的“连绵”读成[liammian],“豆腐”读作[douf]。)
2. 中英文节奏感的不同质性
英语前后音节的黏连性,使它很能适应急板说唱。英语音节结构复杂,辅音丛密集,多音节词遍布,Rapper(说唱歌手)在急板说唱中利用音节的黏连性,自由拆分音节,随意连读或吞音,灵活调整节奏,所以我们听rap演唱,往往是在特定节奏流中点到即止,一泄如注。例如说唱天王Eminem的《Rap God》,密集的辅音连读和音节拆分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那么英语的节奏感是怎样形成的呢?英语节奏靠的是重音,包括单词内重音和句子重音,两者形成强弱交替的律动。英语还可以通过连读、弱读加快语速,并利用停顿制造戏剧性。https://wxa.wxs.qq.com/tmpl/ok/base_tmpl.html
而汉语是单音节语言,一个字一个音节,音节结构简单,没有复杂的辅音丛,也没有辅音结尾(除了鼻音)。这样的特点,使汉语自然具有以单音节为基础的节奏感,不需要拆分音节,只需控制语速。语速再快,也不能破坏音节。我们听数来宝就是这样的感觉。
因此rap那样的说唱,只能产生在英语中。英语的天性能够容纳“无差别”的黏连,汉语要想模仿,语速再快也必须是“数来宝”,不能破坏音节。一破坏就含糊不清。
汉语的语速受限于单音节清晰度,通常不超过6字/秒。记得周杰伦的说唱歌曲一开始给人的印象就是口齿不清,因为说得太快,音节前后黏连破坏了音节的完整性,逸出了汉语理解的单音节基础。
3. 中英文流动性的不同寄寓
中西语言都是线性的,当然也是流动的,但流动的质料不一样。
西方语言是多音节的复杂音丛,讲究音素的流动,在音素的衔接上可断可连,相当自如,给人“丝绸般平滑、纤细、流动的美感”。
中文是单音节的声韵二元结构,它在语音上讲究字正腔圆,不可吞声,不可黏连,而将流动性放在了文气的运行,即句读段的流块建构上。
相较而言,音素的流动更多是技巧性的、以经济省力为导向,充满工具理性。而文气的流动和句子的功能格局紧密联系,更多是脉络性的,以内容的组织为导向,充满人文性。
欧洲语言在句法上是一种静止的语言,它的句法是向空间发展的“树形图”,就像欧洲的音乐注重的是和声;
汉语在句法上是一种动态的语言,它的句法是按时间发展的“句段流”,就像中国的音乐注重的是旋律。
我曾用一句话来概括:西文的句法是物理空间体,中文的句法是心理时间流。而在语音上我们又看到,西文的听感是无界的黏连波,中文的听感是有界的连珠体。
二、长句倾向vs短句倾向
由于讲究文气的流动,中文倾向于回避结构繁复的长句,而习惯于句读简短,这和西文的擅用长句形成鲜明的对比。
1. 短句决定了中文的暗示语法
洪堡特认为长短句是语法类型差异的体现。长句的结构需要词的广泛的分类和复杂的语法形式及其变体,而短句只需要一般的逻辑意涵。
他说的这种逻辑意涵,正是在“意合”即上下文的逻辑联系中明晰起来的。因此,反过来也可以说,中文句子的简短形式决定了中文满足于暗示大于明示的语法。
洪堡特说:
“汉语的句子绝大多数很短,即使看起来较长的句子也可以进一步分为短句。”(《洪堡特语言哲学文集》,下同)
短句,“似乎是最适合于汉语精神的方法”。
“汉语的语法之所以可能,完全是靠句子的短小和简单”。https://wxa.wxs.qq.com/tmpl/ok/base_tmpl.html
显然,只有句读简短,才能疏通句子的结构,使之虚实相间,一张一弛,错落有致,留有足够的空间(“留白”)传达未竟的意涵(“言简意赅”)。
这样一种“汉语精神”,既是功能主义的“计白当黑”,最大限度满足功能表达的需要(“得意而忘言”),又是整体主义的“以大观小”,用流水句的大格局建构语境和文气。
这样的思维方式,一言以概之,就是以神统形。
2. 短句决定了中文的流动命题链
在一个欧洲人眼里,中文“没有把词改造得适合于句子中的运用”,因为“汉语并不把语音作为外部标记附加于语法修饰成分,而是让读者自己去从词序中辨别出语法修饰成分,从上下文中推导出它们的意义”,这样一来,句子构造复杂关系、复合关系的可能性就受到限制,那种很长的命题链由于缺乏语法形式的引导也就难以自由发展。
其实,汉语的“短句”是流动中的“短”,汉语的“命题链”不是以一个动词为核心生发出来的,而是在一个事态链或话题链中逐个地实现的。汉语对欧洲语言的翻译,经常需要摘除其“栖息”在附着于核心动词的枝枝叉叉上的命题,让它们在一个事理或时间的顺序中逐个地展开。
3. 短句决定了中文长句的短节本质
现代汉语也在频繁使用结构复杂的长句,这一方面是语言欧化的结果,一方面也表明汉语的句法编码简单灵活,能够容忍欧化的长句。但我们也看到,欧化的表达方式,并不是和汉语的句法思维一起成长起来的,所以欧化的句子听上去“洋腔洋调”,并不如流水句那样自然流畅,具有地道的汉语味儿。
洪堡特认为“细致地区分语法范畴的需要首先是由构造复杂的复合长句的倾向决定的”,“句子越长,越复杂,词与词的关系也就越丰富多样”,“倘若句子碎小得很,极少跨出简单命题的范围,精神便不会要求人们一定要准确地表现出词的语法形式”。而在汉语中,即使发展出了复杂的长句,我们还是没有看到准确的语法形式,这也表明现有的欧化长句仅仅是在汉语句法编码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它不可能改变汉语语法的精神面貌。
洪堡特认为,汉语中“即使那些从翻译上可能显得较长较复杂的句子,也很容易切分成若干更短更简单的句子”,这也说明了汉语中长句的“短节”本质,用洪堡特的话来说就是“这种认识汉语句子的方式似乎最切合汉语的精神”。
4. 短句决定了中文句界的模糊性
在中文流动性中,功能主义的思想联系,又决定了中文倾向于模糊句子的界限。句界的模糊显然与淡化语法形式有关。洪堡特指出:
“中国人不是根据那些严格界定各种命题的语法形式来排列整理词语,而是把每个词当作孤立的对象来处理,以至接连不断地切断句子,只是在功能绝对需要的场合才把词相互联系起来。句子的终止借助某些尾助词来标示,但在句子的终止非常明显的地方,却经常看不到这样的语助词。倘若我对话语句子的构造的这一理解是对的,那么很显然,一个中国人在他的思维中不会想到上引例句(指“大哭道”——引者)是构成一个还是两个命题的问题。”
“大哭道”在汉语的表达和理解中是作为一个与事态相一致的连续的过程来处理的,散点视的事理逻辑尽可能贴近事态的原貌;
而“一个命题还是两个命题”的问题,是欧洲语言面对事态时所做的逻辑建构,焦点视的命题逻辑对事态原貌做了逻辑的重组。
习惯于把句子视为一个在上下文中相对而有限地独立的功能统一体,以至于习惯了欧洲语言“从屈折动词可以看出句子的统一性;有多少屈折动词,就有多少个句子”的洪堡特,“总是难以断定,一个汉语句子止于何处,始于何处”。
5.短句决定了中文标点的读断主义
汉语造句的这个在欧洲人眼里的特点,缘于汉语并不按西方人的“命题”逻辑来构建语句,缘于汉语建构的整体思维,即在一个有机整体的宇宙观中,不存在孤立、独立的事象,一连串的事象过程、事象存在,都是相互联系的。
因此在汉语如“流水句”般的的表达中,句号往往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标点。
用句号断句在汉语中是一种意味严重的裁断,它意味着一个连续的事象(话题)发展过程的终结。
在终结意义不明显的时候,只有逗号作为一种声气和节段的标记才是合适的,在语气上才是连贯的。
这就形成了中文标点的“读(dòu)断主义”,即文本的理解只需隔断即可,无须过于分辨是意句的隔断还是音句的隔断。
意句的判断总是在上下文和整个语篇的相互联系中进行的,段与段的相互联系其实比意句本身更为重要也更为本质。
而音句事关句法的脉络和文气的呼吸,句读段是中文组织最基本的运行单位,因此只要读开就已经呈现理解的格局,而这样的格局不是刻板的,而是充满弹性,可以展开丰富联想和衍展的。这就是古文为什么只需要“句读”而不需要西式标点的根本原因。
除非我们不需要生发丰富的感悟和联想,只求严格限制下的单一理解,此时句界才是必要的,而这样的场景,在日常语言交流中是不自然、让人不适的,它多发生在科技文本和一部分论说文本中。我们当然不应该为这部分特殊需求而舍弃了民族语言最具代表性的文本,即对口语和文学语言的真切理解。
和洪堡特不同的是,我们的现代汉语语言学,假装能够严格裁断汉语的一个句子,以证明自己道貌岸然的“科学性”。然而,这种用科学“切割”的句子,要么辞气不全,要么洋腔洋调,要么被扔进“复句”这个无所不包的大筐。例如:
“瓣下两穗,他觉着自己舌根子一硬,腮帮子酸得难耐,嘴一松,一股清溜溜的粘水儿从肚里冲上喉咙口,喷出嘴巴,喷在肥绿的蜀黍叶子上。”(严歌苓《第九个寡妇》,下同)
“又想起什么,从床底下摸出个玻璃瓶,里面盛着红糖,他往茶缸里倒了半瓶,用牙刷搅着。”
像这样的语句,如果没有功能的概念,没有文气的概念,只是沿用欧洲语言的“命题”概念,或动词中心的概念,我们能够让自己的分析和“切割”符合母语的语感吗?
而更有意思的是,即使我们运用功能的概念,在这样的“流水句”中插入了句号,你能够说插入句号后的理解,比原来都是逗号的理解,更为真实贴切,更像人话吗?
你怎么不想一想:小说作者在这里为什么一逗到底呢?难道不是一逗到底更传神吗?
那么,同学们,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中文想象能理解“一逗到底”的语法体系呢?
许多读者一定会想,这不是回到古文去了?
对,这是为中文寻根了。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已经证明,离开了中文理解之根,我们的现代语法学,除了添乱,什么问题都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