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泰山“国山”之议

民国时期的泰山“国山”之议

泰山被议称为中国“国山”,其名始于中华民国时期。

泰山在历代王朝山岳祀典中,一直被奠为五岳之首、国家宗山。但近代西方科学的输入后,改变了中国人固有的自然观念,当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延续千年的泰山信仰受到时代的挑战。

首先是革命派学者起而对封建统治者所予泰山的神化加以猛烈抨击。国学大师章太炎致函地理学家张相文,批驳了清廷泰山发脉长白之说:“清主所论,实属妄谈。盖时犹信堪舆之说,欲举中国孔颜诸圣,悉谓之长白山灵所生,以此夸耀我耳。”(张海珊辑《章太炎、张相文关于泰山的通信》,载《天津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泰安进步学者王连儒在《泰山游览志》中也对统治者利用泰山神道设教、愚弄人民的行径予以揭露:“(泰山)迷信有碍进化”,若玉女修真诸事,“假神教等口吻,助长愚民政策之残焰,虚诞之说,贻误非轻。”另一方面,由于风气开通,境域视野的扩大,国人对海内外山岳地理有了较多的认识。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泰山观,许多人进而对泰山“独尊”的地位提出质疑。黄炎培指出:“实则论今日域中,若泰山者,正不敢谓足压倒一切。”(《泰山·弁言》)

这些对泰山文化的批判,应当说都是切中其弊,揭露了封建统治者对泰山的肆意神化和神道设教的用意。

因此,民国成立后,包括泰山祀典在内的自然神崇拜被政府废除:“民国政府下令废除各地对自然神的官方祀典,把风、云、雷、电、山、川、龙王等各类自然神的坛庙改为学校、工厂、机关等,在全社会提倡科学,破除迷信。”(饶明奇《近代中国自然神崇拜淡化的原因及历史意义》,载《郑州大学学报》1888年第4期)刊行于民国十八年(1929)的《重修泰安县志》卷二记当时岱庙状况:“庙昔在方祀为最著,民国黜不举。”国民党夺取全国政权后,更进一步推行其破除迷信的政策。民国十九年(1930)四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奉发《神祠存废标准》于各级党部,进行大规模的废止神祠活动。《标准》中列“山川土神之神”称:“五岳四渎:古者天子祭山川社稷之神,山以五岳为尊,川以四渎为大。秦汉以后,帝王封泰山,禅梁父,大都祝其安谧,无为民害。今者地理之学,日有进步,旧日五岳等山,在中国各山中,比之葱岭、天山、阿尔泰山、昆仑山等,已觉渺乎其小。……故五岳四渎,均在废止之列。”(《中华民国史档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下列废祀之神名目,首位便是“东岳大帝”。又称:“至各地方男女进香朝山……尤应特别禁止,以蕲改良风俗。”这一政令得到广泛推行(如1930年天津市政府检送内政部《淫祠邪祀调查表》中开有“天齐庙”,称在应废之列),对淡化传统的泰山神信仰起到了重大作用。

受新文化运动激进思潮的影响,对泰山神权的批判渐演变成对泰山信仰、泰山文化的全面否定,认为泰山为迷信滋生之地、封建毒素麕集之所,与故宫一样,都是封建王朝专制的代表物。作为这一思潮的具体表现,当属民国十八、九年(1929~1930)间国民党将领孙良诚(时任山东省府主席)部对岱庙的大肆破坏,民国王价藩《兵事日记》载斯时:“遥参亭被人抬出神像捣毁,将道士驱逐。……岱庙配天门下大像用巨绳拉倒,两配殿神像抬出。”“岱庙四角楼拆毁,峻极殿匾上换字。……炳灵宫大殿拆毁,……告祭碑全行推倒,除石工磨勒外,断者仆者无一完全……抚今追昔,殊可惨目。”在此后军阀混战中,泰山更遭到严重破坏。虽然此时泰山信仰还在部分农村得以保存(据英人威廉·卡尔勒所记松江见闻:“虽然新生的共和政府并不赞赏某些宗教仪式,但每逢农历三月廿八日东岳大帝生日,人们还是纷纷趋前膜拜。”[《中国拾零》]),但总体而言,已尽失往日尊荣。

随着人们对传统文化的重新评估,国人在继续批判泰山文化负面与糟粕之时,也开始关注泰山所承载的优秀传统文化这一层面。

考古学家通过对泰山附近古文化遗址的发掘,发现泰山被视为“神山”的远因,系基于先民对于发祥祖地的记忆与追念。主持龙山文化发掘的吴金鼎著文称泰山为“古代中国的文化中心”和“原始民族的摇篮”(《山东人与山东》)。历史学家王献唐也指出:“中国原始民族起于东方,东方犹以泰岱一带为其故土,木本水源,血统所出,泰山巍然,同族仰镜。”(《炎黄氏族文化考》)现代史家对泰山的这些考论,揭示了泰山信仰的缘起与民族发源的关系,对时人思想有巨大启示。

另有一些学者则从精神文化的角度,对泰山的精神特质进行评说:

泰安学者赵新儒《为十九年战役毁坏孔子林庙泰山古迹致阎锡山书》将泰山与孔子并举,提出两者同为民族道德、民族精神之寄托:“至圣林庙、名山(泰山)胜迹,民族道德之宗仰,历史文化之关系。……保存泰山古迹,光大历史民族之精神。”德国学者卫礼贤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视角,论称泰山“是中国的奥林匹斯山”(《中国心灵》第八章《圣山》)。张振声《泰山高》一诗亦将泰山文化提升到中华文化象征的高度:“五岳之长,举世所尊,……苍然万古,与国并存。”国民军将领邱山宁揭出容纳万物为泰山文化的主要特征,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泰山何其雄,万象都包容;泰山何其大,万物都归纳。泰山何尊严,万有都包含。一切宇宙事,皆作如是观。”

对泰山的正面评价逐渐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这其中也不乏当时中国的政府首脑及军政要人。民国十八年(1929)七月,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由北平南归至泰安,率随员登临岱顶,于云步桥前留题“泰山永固,民国久安”。将泰山与民国并举,赋予了泰山极强的政治意义。曾任民国国务总理的黄郛,在泰山之巅刻上“民国泰山”四字,用意也同蒋氏不谋而合。一度隐居泰山的国民党将领冯玉祥,也在所题《泰山风俗画诗碑》中书写过对泰山的评价:“国家多难,民族危急,凡我同胞,地形要记。莫拜偶像,莫重游戏,努力救亡,共同抗敌。全国振奋,一定胜利,名山国宝,举世无匹!”(《上山的挑夫》)把泰山视为民族抗日救亡的精神支柱,表露出作者异常浓郁的爱国激情,而“名山国宝”之辞更是对泰山崇高地位的论定。

当时国共两党虽然在政治上尖锐对立,但双方领导人对泰山的评价却是“英雄所见略同”。民国二十五年(1936),在陕北延安,时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毛泽东,当他接见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之时,谈话中也提及泰山,毛泽东将其称为“山东的神岳”(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革命的前奏》)。毛泽东后来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征用了“重于泰山”一辞,赋予了泰山崭新的精神内涵(参马东盈《毛泽东与泰山》)。

对泰山精神意义揭示最为清晰的当属北平作家、教育家许兴凯(笔名“老太婆”),他在所著《泰山游记·讲演泰山》(民国二十三年北平读卖社版)中作了如下的论说:“泰山!五岳之首的泰山!本来是我们中国的象征。国是个概念,需要一个具体的东西来代表他。这个东西不是河,就是山。比如德国的莱茵河,日本的富士山。我们中国也以河山比譬国土。这河,我以为就是黄河。这山,我以为就是泰山。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之地,也是世界古文明的策源。中国的五岳本来是早年中国国境的五至。五岳以泰山为首,泰山可以代表我们中国。”

这些论见,代表了这一历史时段中国人对泰山文化的重新审视:泰山虽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曾被封建统治者所利用、所神化,但若剥去其这一层神秘的外衣,就其山的本质论,却凝聚了民族精神与文化的丰富内涵。

此时,随着中国政坛风云的重大变化,众多的“国”字号议题也屡被提上论坛。首先提出是“国教”,日本汉学家桑原骘藏在《中国的国教问题》(《东洋史论苑》,钱婉约等译,中华书局2005年版)中评述:“自民国五年(1916)九月以来,对于是否应该将孔教作为国教写入正在审议的中华民国宪法一事,引起了世间舆论的极大重视。”民国元年(1912)中国孔教会成立后,开始鼓吹将孔教作为国教,并将通过制定宪法草案之机,将之列入民国宪法。民国二年(1913)三月廖道传《请尊孔教为国教上大总统等书》中称:“速定大计,建立国教,中国幸甚。”同年九月《孔教会东京支部请速定孔教为国教致大总统呈》中称:“孔教为我国之国教,考之两千馀年之历史,证之各国伟人之品评,无有异议者。今欲救国危,宜先保孔教,非定为国教不可。”(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文化》“北洋政府时期文化尊孔读经”)同年八月,陈焕章、梁启超、严复、夏曾佑、王式通等代表孔教会,将国教议案提交于参议院及众议院,并得到了副总统黎元洪及各省都督、民政长官的支持。但由于宪法起草委员会中多数委员认为制定国教有背于五族共和、信仰自由的精神,而未获通过。此后在民国五年(1916)召开的宪法审议会中,“国教”问题再次被提出,成为会议的一大议案。但由于各方争议过大,“国教”在北洋政府时期一直议而未决。

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同年12月东北也改旗易帜,国民政府完成形式上的统一。为达到意识上的统一,凝聚各民族的力量,“国”字号倡议又开始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倡评国花、国树、国鸟的各种声音不断出现。“国花”之选起始于清代末年,据金岳霖《哲意的沉思·栀子花是我最喜欢的花之一》中回忆:“前清末年曾有过要唱清国歌,选清国花的问题。……选国花不知干什么,可能是制定国徽。”当时被清政府定为“国花”的为牡丹。国民政府定鼎南京后,也开始了“国花”的评选,当时由内政部议决以梅花为“中华民国国花”。据《内政部呈行政院为拟定梅花为国花请核转鉴核施行文》称:“为呈请事。窃维国花所以代表民族精神,国家文化,关系至为重要,如英之蔷薇,法之月季,日之樱花,皆为世界所艳称。吾国现当革命完成,训政伊始,新帮肇造,不可不厘定国花,以资表率。兹经职会十八次会议决议,拟定梅花为国花,其形式取五朵连枝,用象五族共和五权并重之意。且梅花凌冬耐寒,冠冕群芳,其坚贞刚洁之慨,颇足为国民独立自由精神之矜式。定为国花,似颇相宜。是否有当,理合备文呈请钧院核转国民政府鉴核施行。谨呈国民政府行政院。”此议旋付行政院各部讨论,教育部提出“国花一案拟改五朵连枝为三朵连枝”,以代表三民主义,得以采纳(以上“国花”公文,引自陈子展编《应用文作法讲话》第二章《公牍文·各类公文示例》)民国十八年(1929)遂由国民政府正式颁布政令,确认梅花为民国“国花”。

继“国花”评定之后,“国山”也被正式提上民国的论坛。从历史背景上观察,此议的提出,也与国民政府文化政策的改易有关。国民党确立对全国的统治之后,部分改变了对待旧文化的极端做法,在思想、文化政策上逐渐向传统靠拢。民国二十三年(1934)国民党文化复古声浪日高,由陈立夫等人发起 “文化建设运动”,开始提倡“中国固有的文化精神”与“中国本位的文化”。对此山东省政府也予以响应,省府主席韩复榘在文化建设协会山东分会成立大会的致辞中表示:“一个国家独立在世界上,必须有其独立精神,不外乎文化就是其第一层表现,也可以说文化便是立国精神。”(《山东民国日报》1934年9月2日,转引自吕伟俊主编《民国山东史》页518)国民政府的这一发扬中国“本位文化”之政治导向,促使了“国山”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最早倡“国山”之议者为教育学家、时任泰山天书观师范讲习所校长的徐芝房(守揆)先生。徐守揆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对东西方哲学、文化深有心得,著有《中国社会问题探源》、《中国现代教育问题》等书。自民国二十二年(1933)起,徐氏主持泰安师范讲习所,在校内设立泰山文献征集室,注重对泰山文化的弘扬与研究。同时徐氏受梁漱溟“乡建”学派的影响,主张沟通东西文化——弘扬中国文化的理性精神,认取西洋的科学技术,以期辟创一个民主、自由的人类社会。本着这一认识,徐守揆力主“应当保持我们中国文化独立的尊严”,进而推举民族文化之象征,用以弘扬中国文化之精神。徐守揆对中国文化的评价,集中体现在其《泰山天书观师范讲习所教学大纲》之“前辞”云:

“夫我中华民族,立国东亚,具有五千年之历史,为世界文明之先进。其土地之广袤,纵横各万馀里;人口四万万众,占全世界人口四分之一,境内高山连绵,巨川纵横,名湖交错,良田罗列,高原瀚海势成天然之边圉;其气候之寒暖,物产之丰富,风俗之淳厚,无不因地适宜。至于政教礼乐车服宫室,已于三千年前灿然大备。其间圣贤忠烈俊义豪杰代不乏人,流芳馀韵,争光日月,六艺百工之完美,可包罗万象;史册典籍之博奥,更浩如烟海,虽有大智慧者再生不能竟是学。是故道德之博大,政教之修明,文化之充实,民情之淳厚,衡之世界上各大邦,未有堪与吾族可比拟者也。

“吾族方域人民历史政教制度文化既如此其盛,风化所被如春风雨露沾彼草木,莫不条达畅茂。是故蛮貊向化,异族景从,虽时有盛衰,然例作领袖,如大地之不可易位也。

“及至新世纪来临,中西交通之后当道昧于权变措置失宜,以致政治外交,常受挫折。海内志士,愤起图强,变法之说,应运而起。或主缓变或主急进,守旧维新,各执一是。譬犹群舟,猬集港内,忽东忽西,时进时退,此交彼撞,欲渡不能,求生不得;及至颠覆破碎,沉沦殆尽,犹复齗齗于混淆之是非未已。世衰运危,以致陷于扰攘混沌之途中大局日非,国民咸惑于浮浅之论,彼此自疑。其初也,自疑其军备制造之不精,继则自疑其政治之落伍,更乃自疑其国民之不肖,甚至自疑其文化程度之低微,一似吾族所有,无不居人之下,而自惭形秽者。呜呼!吾族之自信力乃若是,是吾族之本性丧失殆尽,无复当年之峥嵘气象矣。是诚不堪回首者也?

“自反之心若是矣,于是对于吾族所固有之政治与社会,咸弃之如粪土,认为无可发扬实施之必要。乃竭力提倡所谓西方文化者,标榜既树,全国上下人士,无不日日潜心西学,事事力仿欧化,搬运抄袭,宣传试验,不遗馀力。然后果所得,匪特成效毫无,且愈治愈乱,终至不可收拾,是故何哉?盖一国文化,譬犹一人精神,人之精神于有生以俱来,国之文化于开国而已俱。若舍个人之精神而效他人,将不啻为癫狂之徒。舍固有之文化。而效欧西,岂有不根本动摇者乎。善乎梁漱溟先生之言曰:‘方今之困难,皆自救之术失当有以致之’,良有以也。”

有鉴乎此,徐守揆认为当斯世界风云起伏之际,中国若想屹立不颓,首当加强民族的凝聚力,因之亟需推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物——“国山”,而统观域内名山名岳,只有泰山是中国国山的最佳山选。为此徐守揆撰辑为专书,申说此意,其时约在民国二十一年(1932)。继之又由师范讲习所名义印行。据民国二十三年(1934)十一月刊《泰山天书观师范讲习所教学大纲》附录《本所编印刊存目》载:“五、《定泰山为国山刍议》。”《大纲》未载出版时间,但依所载书目推考,列之《刍议》之前的《石徂俫先生集》、《泰山道里记》印行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苏格拉底自辩辞》印于民国二十三年(1934),则《刍议》亦当刊印于民国二十二、三年间。

《定泰山为国山刍议》原书今未见传本,徐氏所论,今已不能详知,但其整体精神,已见之于前引所作《大纲前辞》中。徐氏首次明确将泰山称为“国山”,首倡之功,在泰山文化史上实应予大书深刻。

徐守揆“国山之议”在当时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著名作家老舍先生时应济南齐鲁大学之聘,任齐大国学研究所文学主任,兼任文学院文学教授(据甘海岚《老舍年谱》,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 “国山”之议对老舍颇有触动。民国二十一年(1932),老舍写出新诗《救国难歌》,发表在当年12月出版的《论语》第六期上。诗前有序称:“……昨夜偶得一梦,梦见自来水笔生花,醒来决定成杰作一篇……。”诗中一段写到了定“泰岳为国山”,云:

我也曾赞助以梅为国花,

好去踏雪寻梅在沙漠大戈壁。

我也曾提倡东封泰岳为国山,

“泰山石敢当”,妈的,姜太公在这里!

可是望梅止渴总成空,

南天门上新鲜的不过是空气。

据研究老舍此诗盖“讽刺了那些在国难当头之时只说‘救国’的空话,没有任何实际行动的人”(《老舍年谱》),故笔触以幽默诙谐出之。但诗中明确写出“国山”一词,则说明了当时定泰山为“国山”之说确已深入人心。

民国二十五年(1936)五月立法院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拟于民国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召集国民大会。徐芝房参加山东代表竞选,并拟以《定泰山为国山刍议》作为本届国大提案,提交大会审议。但因各省代表之选举未能及时办妥,不久发生“七七”事变,本届“国大”偃旗息鼓,徐氏“国山”提议而未能列入政府议案。此后抗日战争、国共战争接连不断,“国山”之议遂被搁置。但“国山”概念的正式提出,却表明了民国时期国人对泰山的文化内涵与精神特质,有了更为明晰的认识和更加深入的揭示。